
對于現在的用人單位越來越輕向于勞務派遣了呀!這是為什么呢!什么原因讓勞務派遣得到了用人單位的接受呢!
1、有利于降低招聘成本。
通過勞務派遣輸入員工,招聘工作完全可由勞務公司來完成,或者由勞務公司來完成招聘中的大部分工作,這樣可以減少很大一筆招聘開支。
2、有利于降低培訓成本。
通過勞務派遣輸入員工,用人單位可以同勞務公司一起完成新員工的崗前培訓工作,而勞務公司也愿意配合此項工作,而在此項工作中用人單位用較少的人力財力就可以完成培訓工作并達到工作要求。
3、有利于降低薪酬支出。
通過勞務派遣輸入員工的薪酬低支出,往往用來作為一種激勵制度來體現。派遣員工(又稱勞務工)經過努力工作或工作表現優秀的,可以轉為正式員工(直接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這也是國家政策的趨向,而在實際用工中勞務工與正式員工工資和福利待遇確實存在差異。
4、是合法避稅的一種手段。
實行限額計稅工資標準辦法的企業,計稅工資限額標準,按照國家標準執行,即人均每月2000元。計稅工資人員范圍,也應該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確定。符合上述用工規定的,可以作為計稅工資人數。企業從勞務公司輸入的人員不得作為本企業計稅工資人數。企業支付給勞務公司的勞務費用,憑勞務公司開具的發票予以稅前扣除。也就是說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及由此產生的勞務費可以按實在稅前列支,不受“人均每月2000元標準”的限制。
5、有利于規避裁員(特別是大批量裁員)的風險。
一旦用人單位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由于種種原因導致人力資源使用數量上的裁減,如果是存在勞動關系的員工必然引起勞動關系的解除,這種解除無論在程序上還是在經濟補償方面都有一定的法律強制性規定,而對于勞務派遣人員,用人單位可以用提高管理費或雙方約定支付一定的補償金作為條件與勞務公司在勞務派遣協議中約定由勞務公司去承擔由裁員而產生的大部分經濟賠償責任,從而達到轉移風險的目的。
6、有利于規避或防范其他勞動保護方面的風險。
由于勞動者的無過錯行為導致勞動合同或特殊勞動關系的解除(如因為不勝任工作、非因工疾病原因等)可能導致對其他員工產生負面影響,專業勞務派遣機構(勞務公司)專業性和對勞動法律的熟悉性,可以有效地幫助用人單位擺脫上述困境,或風險在發生之前就由于有相應的防范措施而得到了化解。
7、有利于用人單位人力資源部門職能的變化,專業的勞動保障監督有助于用人單位的人力資源的有效運用。
勞務公司不論從自身的經濟利益考慮還是從專業的勞動保障政策認知上都能起到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的作用。專業的勞務公司的從業人員往往有很好的專業功底和多年從事勞動保障工作的背景,是用人單位所不及的。因此從規范和健全用人單位的用人制度,尤其是勞動關系方面的人力資源工作勞務公司能起到顧問和指導的作用;更能調動員工的積極性,使用人單位把主要精力放在人力資源的開發上,放在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上,從而實現人力資源的有效運用及合理配置。
8、有利于增強用人單位的用人靈活性和勞動法律保護對其制約的解縛性。
國家相關政策規定,專業勞務公司輸出人員與用人單位形成的是特殊勞動關系,只在工作時間規定、勞動保護規定、最低工資規定三個方面受勞動法律、法規約速。除此之外的有關這類員工勞動關系方面的權利和義務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務公司協商和約定,也就是說特殊勞動關系下勞務派遣員工,在適用《勞動合同法》時對用人單位來講有很大的彈性。
所以,從以上的八點來考濾勞務派遣為得到用人單位的接受和它本身的管理是離不開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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